各相关单位、研究基地:
2018年第二批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现开始受理申报。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琼社科[2014]4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研究和管理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服务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推出一系列可圈可点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
二、课题设计
1.资助额度:每项课题拟资助20000元。
2.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2至3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控制在1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
3.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2万字以上;(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以上(鉴定通过才能出版)。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以及近三年内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申报课题必须按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
3.每个基地限报5项课题以内。
4.已申报2018年第一批基地课题并已获立项课题的基地,此次不予申报。
5.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请从海南社会科学网下载使用(http://www.hnskl.net)。
6.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7.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8.申报时间从2018年8月27日起至9月15日止,逾期不候。请各基地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基地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报送我会社科规划办。
我会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工商职业学院行政楼610室,联系人:李亚琼,电话:65336659。
专此通知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