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并为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遴选参赛选手,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一)教学设计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教学单元完成教学设计的能力。落实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基于准确的学情分析和人才培养需要选取教学内容,科学确定教学目标,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合理运用技术、方法和资源等组织、实施教学,完成教学任务,进行教学考核与评价,做出教学反思与诊改。所选教学内容须符合参赛组别要求,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二)课堂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针对一个教学任务或一个知识点(技能点)实施课堂教学,达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依据教学设计实施教学,注重教学的实效性,突出教学重难点,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和教学资源,拓展教学时空;实现师生、生生的全面良性互动;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并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独立、完整,符合参赛组别要求。
(三)实训教学赛项
重点考察教师在限选范围内,按照自行确定的实训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和核心技术技能操作的能力。参赛教师应依据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要求,确定实训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并完成关键技术技能的操作与示范,实训教学内容应符合参赛组别要求。除满足本比赛对教学设计的有关要求外,实训教学内容还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教师技能操作严谨规范,注重利用信息技术与资源,解决技术技能培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利用基于职场环境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提高实训效果;注重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培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等职业精神。教学设计已应用于实际教学。
二、参赛对像
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比赛分组
(一)教学设计赛项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大学语文)、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电子信息大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大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6个组别。
(二)课堂教学赛项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除大学语文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专业课程二组(装备制造大类、轻工纺织大类)、专业课程三组(生物与化工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医药卫生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等5个组别。
(三)实训教学赛项
设“老年人护理”和“物联网应用”2个组别。
“老年人护理”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老年服务与管理(690301)、社区康复(690304)养老护理方向、护理(620201)老年护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620811)老年服务方向或其他专业(方向)中针对轻中度认知功能障碍老人进行照护的实训教学内容。
“物联网应用”组的参赛作品可以选择物联网应用技术(610119)、物联网工程技术(610307)、智能产品开发(610104)或其他专业中针对智能家居或其他设施进行物联网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的实训教学内容。
四、比赛内容
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或课程教学大纲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有关要求选取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教学内容应与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有关内容相对应。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专业须是本校在教育部备案并实际开设的专业,以虚假内容参赛的,取消其参赛资格以及所在参赛队团体奖评奖资格。
五、比赛方式
省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和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具本要求如下:
(一)教学设计赛项
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1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字幕)。
(二)课堂教学赛项
主讲教师根据提交的教案实施课堂教学,录制35-45分钟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视频须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主讲人教学实况(视频清晰反映师生教学情况,不允许另行剪辑,不加片头片尾字幕、字幕注解等)。
(三)实训教学赛项
参赛团队录制不超过30分钟的视频,由主讲人讲解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效果等(不加片头片尾字幕,不超过10分钟),并完成关键技能教学操作(10-20分钟)。
六、奖项设置
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3个。经网上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七、参赛要求
(一)同一院校在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训教学3个赛项的同一组别中限报1项。各赛项均可以个人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同一院校在教学设计同一小组中限报1件参赛作品,每位教师限报1件参赛作品。
(二)已在往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2016年以来的国赛一等奖作品第一完成人不得作为主讲人参赛。
(三)参赛教师可选用比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职业学校企业生产实际教学案例库等相关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相关资源可从比赛教学资源支持平台(智慧职教www.icve.com.cn、爱课程网www.icourses.cn)获取,或登录比赛官方网站有关链接。
(四)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参赛者同意,比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对参赛作品资料的公益性共享。
八、资料报送要求
(一)本届比赛的报名和电子版资料上报工作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省比赛组委会不接受参赛教师个人直接报名和资料上传。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负责本参赛队的报名和资料提交工作,并及时与省比赛组委会秘书处(省电化教育馆)取得联系。
(二)请各参赛队于9月14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稿)报送至省比赛组委会秘书处(省电化教育馆):
1.《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报名表》(见附件1)、《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参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教学设计作品、讲解视频、教案、说课稿;课堂教学比赛参赛作品视频、教案、说课稿;实训教学比赛视频和其他纸质材料一式2份。
3.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电子稿材料以光盘形式上报(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文件),须报送材料光盘两份,一份作为资料存档,材料内容要有完整的署名如:参评单位及教师名称,另一份用于评审,材料内容不能出现参评单位及教师署名。
4.各参赛队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核对参赛作品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所在学校相关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参赛教师实际授课情况等。
5.各参赛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均须查杀病毒,以免影响比赛。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66709110;电子邮箱:666799364@163.com。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梁俊;联系电话:65339364。
材料报送地址:海口市西沙路2号海南省电化教育馆1号楼705房。
附件:琼教高198.rar
教学科研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