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依法管理、安全出行、禁限结合”的原则,实现“规范、安全、有序、可控”的目标,根据海口市最新电动车管理办法,无牌车辆不得上路等管理要求,结合我校宿舍区域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我校特制定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校内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依法管理,办证入校
师生电动车号牌、证照齐全,方可办理“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非机动车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入校,校内师生每人限办一辆。
1、一、二年级学生校内不得使用、停放电动车辆;
2、三年级学生须提供“通行证”申请审批表、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实习证明、电动车全景侧面照、海口电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方可办证入校;
3、走读学生须提供“通行证”申请审批表、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走读证明、电动车全景侧面照、海口电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方可办证入校;
4、如发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办理假牌照,学校将代为保管车辆,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的,则取消办理“通行证”资格,禁止电动车入校。
二、规范管理,安全出行
所有办理“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承诺书,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管理,安全、文明、规范行驶和停放。
1、入校时须减速慢行,服从校门管理,验证后再通行;
2、通行证须与车辆、骑行人对应,不得挪用、转借、伪造、变更,若有违反则处以没收“通行证”并取消办证资格;
3、学生上课不骑行,校内行驶须靠右,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注意避让行人,不得超载(电动车搭载不超过1人),后端载物不得超过车身30厘米,在停车蓬或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道路交通。
三、总量控制,净化校园
我校考虑校园实际情况,控制电动车总数,对违规车辆学校将严格处罚。
1、学校保卫处为校内电动车管理职能部门,师生员工可对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98-65327110,举报邮箱:xsczhbgs1108@163.com;
2、对在校园危险行驶,随处停放,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进行警告教育,电动车校内禁行集中保管一周,暂扣“通行证”一周,每证可扣2次,超过两次“通行证”作废。
3、校内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拒不服从学校管理或被警告教育达2次的,没收非机动车通行证,且永久取消办证资格。
4、依据《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落实责任主体,紧盯校园火灾防范工作,对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必须整改,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能力。经过现场研判,我校目前充电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需将宿舍周边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设备进行移除,并设置隔断。
四、“通行证”办理流程
1、3月7日至3月14日,学生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审核;
2、3月30日至4月13日发放安装号牌,期间受理办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出入;
4、4月13日以后,无“校园非机动车通行证”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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