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行政领导及管理人员听课管理办法
学校行政领导及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参与课堂听课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监督与教学信息反馈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特修订本办法。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节次
(一)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其中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二)教学科研处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它行政处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
(三)教学院部党政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每学期听课总量必须覆盖院部全体教师;
(四)教学科研处管理人员、院部教学干事、专职辅导员等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二、听课方式及要求
(一)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以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主要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堂学习的基本情况,以及师生对教学管理和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课人员按课程表自行选择课程,是否通知授课教师视情况而定。听课人员要尊重授课教师,出入教室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必须关闭手机,保持课堂秩序;
(三)听课人员须认真填写《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认真、详细、如实地记录教学过程,必要时应与授课教师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
(四)听课班级和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授课教师必须虚心听取听课人员的反馈意见,反思教学得失,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三、组织管理
(一)教学科研处具体负责协调安排领导干部听课事宜。
(二)人事处将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三)听课记录是教学院部教师教学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信息反馈
(一)各级领导干部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需及时反馈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教师及管理部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听课、评课为契机,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快速提高课堂教学能力;
(三)教学科研处要搜集和整理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汇总领导干部听课的反馈信息,对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教学院部沟通,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四)领导干部听课记录统一交由教学科研处汇总存档,涉及到教师教学能力评价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教学院部,作为改进教学和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海南工商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
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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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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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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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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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时间 |
年 月 日(周 )第( )节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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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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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评价指标 |
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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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备注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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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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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境或问题导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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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精讲重点、难点;或注重训练学生的技术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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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启发、示教、互动,鼓励学生发言;或指导学生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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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面引导学生提问、讨论;或纠正学生训练中的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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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课有热情和感染力,设问巧妙、有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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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勤学善思、动手动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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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巧妙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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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恰当,自如调控教学节奏与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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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材施教,有效激发学生的发展潜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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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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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 秩序 |
教师 |
迟到早退 |
有□ ; 无□ |
学生 |
到课率 |
应到( )人,实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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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不当 |
有□ ; 无□ |
抬头率 |
约3/4 □; 1/2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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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交流的要点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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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人单位: 听课人签名: